索??引??号 | 11370800004234373R/2019-0877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各驻区单位,各园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全区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3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19〕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在全区全面建立林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增绿、提质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为推进“绿满济宁”“生态宜居高新区”建设提供保障。
二、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区、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区级设立总林长,由区党工委书记担任,管委会相关领导为副总林长,并兼任区域重要生态资源分布区区级林长。区级林长管理责任区域分别明确一个部门为联系单位,所涉及街道负责同志分别担任相应林长。
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区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街道设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居(社区)设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
(二)建立协作会议制度。区、街道分别建立林长制协作会议制度。区级林长制协作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或林长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相应区、街道林长参加。区林长制协作会议责任单位由区管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区、街道林长制协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重大事项由总林长、副总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区级林长制协作会议责任单位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审计分局、党工委宣传部、党工委政法委、城市管理局、城乡统筹发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各责任单位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为责任人,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职责。区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区各级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区副总林长负责协助总林长工作。区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内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区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街道、村居(社区)级林长的具体职责由各地自行明确。
三、任务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立区、街道、村居(社区)三级林长制,将重要生态资源分布区全部纳入林长制责任范围,落实责任人和责任事项,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林长制工作管理、协调、检查和评价责任管理体系。
到2021年,以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生态湿地保护与修复和绿满乡村行动计划为主线,全区完成新造林4000亩,河道、公路、城区城际主干路、铁路绿化通道完成全部绿化任务,建成森林乡村重点村60个,森林乡村示范村12个,全区40%的村居达到森林乡村重点村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34.5%以上。
到2022年,林长制责任管理体系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林长制阶段性工作目标基本实现,林长制责任区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和虫情光谱监控平台基本建立,重要湿地生态得到有效修复,重要绿色通道完善率达到90%以上,全区林木绿化率达到并稳定在33%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一)加强生态资源保护
1. 把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划定保护区域,落实保护措施。(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各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工作任务都需要各街道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依法划定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保持森林覆盖率相对稳定,严格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湿地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自然保护区、各类自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经济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3. 落实国家、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加大对湿地生态、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财政局参与)
4. 加大森林灾害防治力度。建立森林防火热点监控和虫情光谱监控平台,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处置装备建设、制度管理和物资储备等工作,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基础保障机制。全面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控示范区,逐步恢复并重建林业生物自然生态平衡体系。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除治力度,全面控制并最终拔除疫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牵头,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党工委宣传部、社会事业发展局参与)
(二)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
1. 科学编制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提升蓼河湿地公园,加快鸿广湖、鸿广河、景云湖生态湿地公园等景观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蓼河湿地、如意湖生态湿地、十里湖湿地公园等湿地的生态修复和保护,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绿化精品工程和亮点工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蓼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园林局参与)
2. 在沿路、沿岸区域,重点是骨干公路铁路,城区主要道路及泗河、洸府河等生态廊道建设,实现林木田成网、路成行、岸成荫,绿化、美化乡村。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纵横交错、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景观网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乡统筹发展局牵头,经济发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市政园林局参与)
3.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重点实施林长制责任区域造林绿化。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湿地生态修复力度。对骨干河流沿岸绿化、重点水源地环湖绿化等,立足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质改善为主要功能,实施防护林、风景林、经济林等多林种、多树种合理配置,突出生态效益兼具经济效益,建设绿树掩映、林水相依的景观休闲长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城乡统筹发展局、市政园林局参与)
(三)推进生态资源合理利用
1. 加快建立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盘活自然资源。重点抓好河流水系、主干道路两侧生态廊道、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功能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城乡统筹发展局、市政园林局参与)
2. 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采取更新、改造和培育等措施,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彩化树种、珍贵树种,调整优化林分树种结构、林龄结构及林分密度,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抓好林下经济开发试点,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实现森林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一批省、市、区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居,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文化教育和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和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等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党工委宣传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统筹发展局、市政园林局参与)
3. 实施“绿满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乡村社区绿化美化,到2021年底,全区建成森林乡村示范村12个,森林乡村重点村60个,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施策、整体推进。按照森林乡村建设标准,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充分利用空闲地、拆违拆迁地、庭院地、道路沟渠等土地扩绿增绿,达到应绿尽绿。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鼓励和支持林业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
(四)强化生态资源科学管理
1. 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科技创新局、城乡统筹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2. 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都有林长或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推广实行“民间林长”等有效做法,建立奖励等有效激励机制,促进形成有效社会监督体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3.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设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和林长制管理“一张图”“一套数”的动态监测管理体系,提高监测时效性和数据准确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分局参与)
(五)严格执法监督
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森林、湿地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确保管理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经费保障和建设资金投入,全面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党工委政法委、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2. 加强公益林管护,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实施森林、湿地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党工委政法委、生态环境分局、城市管理局、城乡统筹发展局、公安分局参与)
3.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行为。严守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底线,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和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党工委政法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参与)
4. 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切实落实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的责任。(审计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级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林长制责任单位参与)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把林长制作为自然资源督察重点事项,加强对林长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督促地方落实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林长制责任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生态资源保护发展。(财政局牵头,区林长制责任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四)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区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绩效评价,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办法,强化评估结果运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追究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林长制责任单位和各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森林、湿地资源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党工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林长制责任单位和各街道负责落实)
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图文解读】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网站地图 | o8欧星官方网登入 | 百盛彩票app下载登入 | 633易博国际博彩登入 |
申博娱乐直营 | 申博sunbet官方网 | 申博太阳城娱乐网 | 菲律宾申博电子游戏 |
易博彩票北京时时彩 | 捕鱼逆变器原创视频 | ag娱乐注册 | yy彩票是正规的? |
百胜彩票网登入 | 9号彩票直营网 | 永乐彩票客户端下载登入 | 百盛彩票官方网登入 |
百盛彩票网站登入 | o8欧星官方网登入 | 9188彩票官网直营网 | 633易博下载登入 |
600xsb.com | 97jbs.com | 689psb.com | pq138.com | 592ib.com |
155TGP.COM | 984XTD.COM | 400xsb.com | 298PT.COM | 1112127.COM |
231SUN.COM | 307SUN.COM | 1112932.COM | 9888DZ.COM | S6182.COM |
999sbsg.com | 261SUN.COM | 33sbmsc.com | 555TGP.COM | 600xsb.com |